各县(市、区)科技局、党委组织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党工委组织部,嘉兴港区经发局、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各高校院所、在嘉部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的通知》(嘉委人才〔2020〕7 号),现就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和科技创新创业拔尖人才(以下简称“人才”)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坚持服务发展、高端引领、分类施策、特殊支持的实施原则,重点支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体现嘉兴一流水平的本土优秀团队、人才。2020年计划遴选6个左右先锋型创新团队、4个左右先锋型创业团队、15名左右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和15名左右科技创业拔尖人才,最终入选人数可根据评选结果做相应调整。

二、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已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台港澳地区专家或者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也可申报),依托在嘉成立1年以上的单位(即2019年6月30日前成立),入选后原则上须继续在嘉全职工作3年以上。

(一)先锋型创新团队。指依托企业或高校院所、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致力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开发研究的人才群体。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组成。包括1名带头人和3-5名核心成员,团队带头人已在嘉全职工作两年以上(即2018年6月30日前已在嘉全职工作),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为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一半以上核心成员一般应为已在嘉全职工作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技术基础。团队成员须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已在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创新业绩显著。团队已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3.工作要求。入选后,团队带头人和至少一半核心成员应在嘉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团队成员在聘用单位的省外或国外分支机构工作时间视同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

4.发展要求。团队从事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创新潜力、明确的技术路线图,预期创新成果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5.依托单位。依托单位须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能为团队配备充足的科研经费、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一般应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二)先锋型创业团队。指依托在嘉注册登记成立5年以上的企业(即2015年6月30日前成立,下同),以创业领军人才为核心,创办了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人才群体。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组成。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3-5名核心成员,团队带头人应为获得硕士以上学历的国内外专家;一半以上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嘉全职工作。

2.技术要求。团队核心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产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

3.企业要求。依托企业须为规上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800万元。团队带头人或排名前3位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副总以上职务。

4.保障条件。企业具备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且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都有良好的保障。

(三)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指在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较高水平的创新成果,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重点项目,在所在行业或领域科研一线业绩较为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的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员要求。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已在嘉全职工作2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新业绩。具有高超的科研能力、突出的创新业绩,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创新预期。创新人才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入选后,应连续在嘉全职工作3年以上;创新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基础学科建设方向。用人单位能为人才发展提供充足的科研设备、人才团队、资金支持等。

(四)科技创业拔尖人才。指已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优秀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员要求。一般应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人,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技术基础。创业企业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好成长性。

3.企业状况。创业人才企业应在嘉注册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受理评审

采用线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可登录嘉兴科技云平台(http://115.238.84.53:36789/ccpjiaxing/)填报申报表格,如实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一)材料受理。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和申报要求共同组织开展团队、人才项目申报受理和推荐工作。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人才,应经各地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同意后将形式审查报告、详实的推荐意见(组织部门和科技部门盖章后)在嘉兴科技云平台中进行提交,其中团队应经技术评审后确定推荐等级。

2.各市级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团队、人才,应进行形式审查后,将详实的推荐意见(单位盖章后)在嘉兴科技云平台中进行提交,其中团队应确定推荐等级。

3.市级其他部门(单位),可直接在嘉兴科技云平台中进行提交。

各材料受理部门(单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人才,应将不予推荐的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

(二)综合评审。主要对团队、人才的工作基础、技术水平、项目产业化前景和团队、人才的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阶段分为材料复核、综合答辩和实地核查三个环节。

1.材料复核。根据申报要求,复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申报人员学历、全职工作时间、依托企业资质,各地(各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形式审查报告等材料。

2.综合答辩。组织科研、技术、投资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程序为团队带头人(申报人)陈述,专家组提问、质询,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申报人)答辩,专家组讨论、无记名打分投票等。

3.实地核查。组织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团队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着重考察各申报单位对团队的支撑、配套能力以及项目产业化情况,对申报对象进行查证、质询,形成书面评价意见。

(三)复评。市科技局综合各地推荐意见、各环节评审评价意见等,形成拟入选团队、人才名单、入选等级等建议,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组建“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团队、人才的复评工作,按照“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目标要求,可对初选结果提出调整意见。

(四)公布发文。根据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由市科技局负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请市委人才办、市专项办主任会议审议。最终入选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发布。

四、支持资助

(一)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创新创业团队授予“嘉兴市先锋型团队”称号,并为团队带头人及前3名核心成员发放嘉兴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市级高端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待遇;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创新创业拔尖人才授予“嘉兴市拔尖人才”称号,并发放嘉兴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市级高端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待遇。

(二)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和拔尖人才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在3年内按年度给予一定金额的专家津贴补助。

(三)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团队,给予A类团队500万元、B类团队30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创新创业拔尖人才,给予80万元经费资助。上述特殊支持经费在团队(人才)入选后3年内分批拨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科研人员绩效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外部协作费、单位的水电气暖等消耗性和管理费用等。

(四)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含已入选的)国家、省“万人计划”的,按照国家和省财政资助额度分别给予1:1的配套资助。同时,可对照“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或“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各项目类别资格条件申请直接纳入,并享受相关项目资助。

(五)对新引进的国家、省“万人计划”人才,可对照“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 或“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各项目类别资格条件申请直接认定,并享受相关项目资助。

(六)“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创新创业拔尖人才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创新创业、科技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工作,是发展“最优秀人才”擦亮“重要窗口”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做好形式审查、技术评审等工作,并根据限额择优申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要求。申报人(含团队核心成员)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一个类别的项目;已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或“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不得申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同一申报人申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不得超过3次;入选后,不可再申报同一层次的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的项目,同时人才项目不可再申报骨干型团队项目。

(三)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应独立开展申报工作,真实完整地填报相关材料和数据,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数据、材料造假现象,取消申报人入选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四)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申报人需尽快在线填报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科技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地科技主管部门须经所在地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同意后,各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须经形式审查后于7月31日前在嘉兴科技云平台中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联 系 人:  韩斌       韩庆元

联系电话:82159822    82152707

联系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824室

 

附件1 2020年度嘉兴市“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创新(创业)拔尖人才申报限额数.docx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嘉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