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经商局,港区科技金融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省委、省政府拟表彰一批在农业科研、推广和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人物,分配给嘉兴市的推荐名额为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6名(其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者4名),现请各地各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积极推荐本地区本系统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地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市科技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开展评审论证,最终确定拟推荐人选。

一、推荐范围  

1.在农业(含林业、水利、气象,下同)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或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专家;  

2.扎根农村第一线,长期服务农业生产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包括农业科技企业家;  

3.长期从事农业与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科学道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获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认知度。  

3.在机制体制创新和环境营造方面对本地区、本系统农业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  

三、推荐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具有代表性、社会公认度高的先进典型。  

(二)候选人推荐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示范性、标杆性,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

(三)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填报《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表格见附件,推荐单位意见无需盖章,提供电子版即可),并由推荐单位函告市科技局(需盖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张明洋

联系电话:82153618,17858315407(钉钉)

邮箱:1250957901@qq.com

 

附件: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