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第一批和第二批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培养效果,加大对杰出人才培养人员的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第一批和第二批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开展成果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对象
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总结内容
自入选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后(第一批是2016年至今,第二批是2018年至今)取得的突出成绩、创造的重大成果、获得的重要荣誉等优秀业绩,且产生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示范性强、引领作用显著。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填写《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成果总结表》(见附件1),并按隶属关系上报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对本地本单位上报的《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成果总结表》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成果总结汇总表》(见附件2),并书面撰写“第一批和第二批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工程成果工作总结”,内容要求对前期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做到有归纳、有案例、有实绩(字数限定3000字左右)。
(三)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1号楼709室,联系人:方祎莉,联系电话:82228976,邮箱:690037600@qq.com)。
附件.zip:1.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成果总结表
2.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成果总结汇总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