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嘉兴经开区经商局、港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和《浙江省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政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打造布局全球、内外联动的外贸跨境服务体系,在“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市场设立一批海外仓,引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我市拟开展2020年省级公共海外仓(第五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海外仓是指国内企业将商品通过大宗运输的形式运往目标市场国家,在当地建立仓库、储存商品,然后再根据当地的销售订单,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从当地仓库直接进行分拣、包装和配送。公共海外仓注重公共性特点,除企业自用外,还为其他外贸经营主体提供通关、仓储、分销、展示等境外综合营销服务。支持对象有以下三种类型:

物流型公共海外仓:依托固定航线(海、铁、空)和固定时间的优势约价,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运输、货物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的海外仓。定时定量集中处理国际发运、仓储、分拣、打包、配送和转运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优势体现于国际支线运输费用和目的国末端配送费用低于其他公共海外仓。

贸易型公共海外仓:在固有的贸易活动基础上,依托目的国本地细分销售渠道和网络关系,在原有的国际贸易背景下,搭建国内卖家的线下销货和线上展示平台,依靠本地海外仓的时效性,实现良好的B端采购体验。

平台型公共海外仓:通过第三方平台下单,物流发货到海外仓分解、再包装、再配送到客户端的海外仓。专注于境内卖家、海外仓和境外买家处于同一系统平台,优势在于方便三方沟通、统一管理、统一解决问题,专注于系统性开发、国际支付、良好的C端用户体验。

二、申报条件

申报第五批省级公共海外仓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不得违反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

2.熟悉目的国相关海关政策法规、税务、法务等知识,能为我省外贸经营主体提供通关、仓储、分销、展示等境外综合营销服务;

3.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实行系统对接,评审数据将以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为准;

4.具有仓储管理系统,具有基本的订单管理模块、物流模块、仓储模块和财务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5.具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6.已经在进行海外营运中心试点的项目和2019年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

1.省级公共海外仓申报表(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旧版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境外海外仓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4.公共海外仓仓库的平面图、实体照片、google等海外地图定位截图;

5.公共海外仓仓库的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若为购买或租赁需提供租赁付款财务凭证,若为合作需合作方提供购买或租赁付款财务凭证;

6.公共海外仓所在国当地的清关资质和清关证书,若为合作需合作方提供相关通关、报税、法务等合作协议或备案资料;

7.公共海外仓设备购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照片)及付款财务凭证或设备租赁协议;

8.不少于20份的服务浙江企业的合同;

9.各类型海外仓至少提供一套出口报关、国际运输提单、进口清关、入库、出库全流程单据;

10.提供一份服务企业仓储费开票信息及银行付款的凭证;

11.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银行付汇水单;

12.境内企业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权益变动表,以及境外海外仓的资产负债表;

13.公共海外仓使用率及库存率的描述;

14.境内企业和境外仓库的基本描述,人员组成及业务描述。

15.提供1-3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海外仓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人员使用操作系统画面、货物情况等。

四、申报要求

1. 各县(市、区)商务局、嘉兴经开经商局、港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第五批公共海外仓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各市、县(市、区)商务和财政部门对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并于2020年5月8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嘉兴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3.各市、县(市、区)商务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清晰。项目申报材料不齐不清的,不予支持。

五、评审标准

1.根据公共海外仓的面积评定分数,满分15分。(单位:平方米)

 

物流型海外仓

贸易型海外仓

平台型海外仓

第一档(1-5分)

2000-5000

2000-4000

2000-3000

第二档(6-9分)

5001-10000

4001-6000

3001-4000

第三档(10-12分)

10001-20000

6001-8000

4001-5000

第四档(13-15分)

20001以上

8001以上

5001以上

2.根据公共海外仓服务浙江企业的数量评定分数,满分15分。(单位:家)

 

物流型海外仓

贸易型海外仓

平台型海外仓

第一档(1-5分)

20-40

20-30

20-50

第二档(6-9分)

41-70

31-40

51-100

第三档(10-12分)

71-100

41-50

101-200

第四档(13-15分)

101以上

51以上

201以上

3.根据公共海外仓服务浙江企业的货值、货量或票数评定分数,满分15分。

 

物流型海外仓

(货量,吨/年)

贸易型海外仓

(货值,万美金/年)

平台型海外仓

(票数,票/年)

第一档(1-5分)

500-1000

50-500

50000-100000

第二档(6-9分)

1001-3000

501-1000

100001-200001

第三档(10-12分)

3001-6000

1001-2000

200001-300001

第四档(13-15分)

6000以上

2001以上

300001以上

4.根据公共海外仓自立项以来累计投资金额评定分数,满分15分。(单位:万美元)

 

浙江企业投入海外仓的金额

第一档(1-5分)

20-50

第二档(6-9分)

51-100

第三档(10-12分)

101-200

第四档(13-15分)

201以上

5.根据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评定分数,数据来源以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为准,满分40分。

 

公共服务满意度

第一档(1-10分)

一般

第二档(11-20分)

较满意

第三档(21-31分)

满意

第四档(31-40分)

非常满意

六、支持政策

经审核公示后,全省择优评定不超过1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并对其主体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海外仓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扣回支持资金。

 

联系方式: 0573-82033550(市商务局外贸处)

嘉兴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省级公共海外仓申报表

建设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浙江省       市

境内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境内邮箱

 

传    真

 

海外仓名称

 

海外仓类型

 

海外仓地址

 

海外仓联系人

 

联系电话

 

境外邮箱

 

传    真

 

海外仓面积

 

海外仓员工数

 

服务浙江

企业数量

 

服务企业

类    型

 

企业境外

投资金额

 

货值/货量/票数

(2019年全年)

 

海外仓租赁

起止时间

从                      至